河北大学文件
校政字〔2016〕6号
关于印发《河北大学校园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施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河北大学校园施工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业经2016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 北 大 学
2016年4月18日
河北大学校园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施工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是指在校园内实施的土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修缮维护、装修改造等施工活动。
第三条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大学校园秩序、交通安全管理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作业规程,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工伤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四条 施工单位进入河北大学校园施工,应办理备案手续。
第五条 施工单位持以下资料按照第六条规定办理施工备案手续
1. 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书;
2. 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 备案手续办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施工范围,施工时间,施工期间主要安全、文明保障措施的说明书;
5. 校园施工进场押金缴费单(具体规定见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六条 手续办理步骤
第一步:施工单位先到校园管理部门办理《河北大学校园施工备案表》(四联单,第一联校园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安全工作部门,第三联交学校水电保障部门,第四联施工单位备存)。校园管理部门对施工场地、施工范围进行核实,并指定垃圾暂存点,明确垃圾清理要求。
第二步:施工单位持四联单第二联到安全工作部门办理进校施工安全备案,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安全工作部门为其办理人员、车辆进出校园手续,指定施工车辆行驶路线、重载车辆入校时间等。
第三步:施工单位持四联单第三联到学校水电保障部门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水电保障部门确定施工用水、用电接出点,并向施工单位明确涉及水电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和做法。
第七条 施工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后,要服从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加强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和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或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对学校的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中须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落实学校相关规定,明确施工后的清场、善后事宜。
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样本由安全工作处统一制订。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施工单位遇到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十条 校园施工进场押金
施工单位须缴纳校园施工进场押金。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以下同)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缴纳押金2000元;10万元(含10万元)至100万元的工程缴纳押金5000元;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工程缴纳押金2万元;工程概算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工程缴纳押金5万元。
对不能按规定办理施工备案手续或未缴纳校园施工进场押金的施工队伍,安全工作部门、校园管理部门等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施工。
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等涉及市政或民生的工程施工,因客观原因不能缴纳施工进场押金的,由校园管理部门报请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收、退校园施工进场押金手续
具体收、退押金手续由校园管理部门或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办理,由施工单位直接向河北大学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指定账户缴纳校园施工进场押金。
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建筑或装修垃圾,积极做好善后;校园管理部门出具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已完成,绿化、道路等已恢复,水电保障部门出具水电费已结算等方面的书面意见后,财务部门退还押金。
对于影响校园环境及安全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及时恢复绿化道路、不及时缴纳水电费用或给学校造成其他损害的,学校可以视情况使用所涉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场押金先行处置。
由学校各单位组织招标的施工项目,应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和施工合同中对缴纳施工进场押金事宜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进入学校家属区施工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并由河北大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办理施工备案手续及施工进场押金手续。其中进入学校第一、第二生活区施工的,河北大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须提前报请校园管理部门和安全工作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校园管理处和安全工作处。